
2010/8/15
1.本篇適逢我的終端Blog『星星的捉迷藏』標籤分類『心變Log』第一百篇,為了慶祝,本篇將使用條列式內容寫作,總共一百條。
2.試著追求快樂,試著在字裡行間傳遞快樂的訊息。這是困難的,因為連寫作者本身都常有莫名奇妙的壓抑感與憂鬱,那是種奇怪的感覺,毫無來由的心頭一揪,眼瞼就沉下來了。這種煩悶不悅的感覺是可以沖刷掉的,但水過之後,露出的只有更多的煩悶不悅。
3.有時候這過程也會像毒品一樣讓人上癮,畢竟毒品也是使用的時候無憂無慮只有快感,藥效過後卻益發空虛,為了逃脫這種空虛,只好使用更多的毒品,結果,永遠也爬不出來。偶爾也會有外力將你拉出這種惡性循環之中,但在那之後你會再跳回去,還是記取教訓再也不沉迷,那就要看你自己了。
4.我比較幸運,我的行為比起古柯鹼成癮性要低一點,雖然是同樣難以戒除的,但至少我還有機會可以冷靜的思考這些東西到底對自己是利是弊,我知道,我所做的一切,在低濃度的情況下是真能解除我的憂鬱,讓我感覺前方一片光明,並提供趣味性,增加我多方面的思考,但只要我開始依賴它,開始無所事事的時候就會想做它,開始沉迷於它的時候,就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了。
5.曾經淪陷在那個惡性循環好幾年,終於得以脫身而出的我,已經失去太多東西了,但至少這經驗給我設了一個防火牆,讓我在走上岔路時知道要回頭。在幾天的沉溺之後,防火牆擋在我前面,使我驚覺我又浪費了好幾天的生命,又有好多原本應該用於該做之事的時間,就這樣白白被犧牲掉,毫無價值。
6.人的爭勝慾望是可怕的,人為了取得勝過別人那瞬間微小的快感,或者是突破別人設下的難題機關的短暫得意,竟然肯花上好幾個小時,甚至好幾天、好幾個月、好幾年的工夫,不管最後究竟成功與否,這些人生的浪費都是驚人的,少數人可以因為這些病態行為得益,但大多數人卻因此而必須付出代價,我也是其中一員。
7.如果那些病態行為真是人生宿願,是自己真正想做的事,那代價也不算什麼了。但如果傾聽自己內心的聲音,就會聽到否定的吶喊,那些事情不是我真正想做的,我是知道的。既然如此,那我的行為不過是逃避而已。
8.要解除憂鬱與煩悶,唯一的方法只有去作那些打從心底真正想做的事,不,用「想」這個字太容易讓人誤解了,應該說,那些打從心底認同應該要去做的事。在我而言,寫作便是其中的一部份,只有用文字真誠得去面對那些苦悶時,我才能得到一點解脫的快樂,沒有後遺症的快樂(如果耗費的時間不算的話)。
9.可我面對苦悶、書寫苦悶的這些行為,雖能讓我得到解脫,也許就連累到讀者了,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表現形式,有些人能化人生的苦悶為幽默,但我沒那種本事,我只能平鋪直述的寫下這些苦悶,偶爾也會恐懼這會成為一種污染。
10.既然可能是種污染,那就自己看見就好吧?或是乾脆銷毀它吧?但我終究還是將它PO上來了,其實沒有什麼高尚的理由,就只是這樣做了而已。
11.世上很多事都是沒有理由只能接受的。
12.就像每個肯寫些什麼、又肯將其公諸於世的人,內心都同時有著「為了寫而寫的衝動」以及「因為想紅想出名想被關注甚至據此得利」兩種想法,明明知道其中一個是單純的是好的是可以被認同的,而另一個是動機不純的讓人羞愧的會讓人唾棄的,但也只能接受兩者都是自己內心的一部份一樣。
13.善與惡都是人心不可分割的部份,只不過人類強要將他倆分裂而已。惡是可以壓抑卻不可以消滅的,硬要假裝自己內心沒有惡的那部份就叫做虛偽,真正善良的人是不會虛偽的,只有接受心中的惡,與內心的惡和諧相處的人,才能真正得到內心的寧靜。
14.說什麼沒想過要成名沒想過要靠寫書賺錢的人都是騙人的,那不過是不得不說的官樣文章罷了。如果真心那樣想,那也就不會去投文學獎,或是向出版社毛遂自薦了。事實上,連沒有經濟壓力的學生都會有那種想法了,已經出社會的大人,還肯為了某某文學獎拚命的話,說沒有這種想法才是說謊不打草稿。
15.不過他們說的也有某部份是實話,當他們說「沒想過會得獎」時,其實並不是說自己從沒想過可能會得獎,而是指他們以為自己不會得獎,這種心態跟買樂透極為相似,哪個樂透得主不是想著自己會得大獎下去買的?又有哪個樂透得主在得獎前不是以為自己不會得獎的?
16.而當某個幸運兒得了文學獎之後,他那些原本沒得過獎的作品也會突然受關注起來了。甚至原本就已經是作家卻不太有名氣的人,得了文學獎爆紅之後,原本已經出版好久的書都可以換個封面拿出來再賣一次呢。
17.我今天讀的就是這樣的一本書。
18.今天看完了《神‧歐巴桑》。這算是風聆的一部老作品了,這本書後設小說的味道比後作《馬桶上的阿拉丁》更濃,搞笑程度則不及後者。要論輕鬆有趣的話,屬性是輕小說的「阿拉丁」顯然是大勝,要說繁複而華麗的文學技巧,「阿拉丁」也比「歐巴桑」絢麗的多。
19.但「歐巴桑」有些深刻的東西,卻遠不是「阿拉丁」所能及的。
20.有時候因為如此也會突然產生「輕小說有其限度」的錯覺,不論是大眾文學還是純文學,比起後起的「輕小說」,似乎都更能夠傳達深刻的情感或是人生的體悟,但據此就下「輕小說不如傳統小說」的評斷,似乎又是太魯莽了。
21.事實上,所謂「深刻的情感」或者「人生體悟」什麼的似乎並不是那麼討喜的,所以輕小說將它們隱藏了起來,很深很深的隱藏了起來,變得不是那麼容易看到。當然也是有純粹胡鬧賣萌,只適合拿來做消遣的輕小說,但傳統小說裡這種無腦作品也是所在多有,以此來否定誰都是不對的。
22.又離題了,我的離題病真該改過來的,我真擔心我長大會成為那種演講抓不住重點,東拉西扯讓台下想睡覺的老人。
23.回歸正題,今天讀了《神‧歐巴桑》這本書。
24.因為我不想寫書評,也就不加簡介了。
25.這本書表達了風聆對「自然律」的崇拜,即天地間自有一種自然規則,萬事萬物按照這種規則去走,自然就能產生對所有人來說最好的結果,硬要扭曲這種規則,也許一事一物會因此而得利,但反而會有更多人畜受害,因此,即使擁有超乎常人的力量,其實也是無力改變這世界,也不願去改變的。
26.其次,則強調了環境的影響。試想,如果實際上是萬惡的代表,真實身分是大魔王的歐巴桑都會因為天使的言語而自以為是神,因而作了無數好事,甚至開始想要拯救世界的話,那我們這樣的平凡人,又怎能不受環境影響而變好變壞呢?
27.那麼,與其擔心孩子交到壞朋友,不如自己先當起孩子們的好朋友吧。──在孩子還沒到看到你就煩的年紀前。
28.我又離題了。
29.真該有醫生研究一下怎樣治好離題病的。不過照主題寫作本身就是一項矯情的行為,日記還硬要規定主題,那簡直就是有病了,事實上,據史蒂芬‧金的說法,連小說也是「先寫出來以後,再去想如何符合你的中心意旨」的,小說尚且如此,何況是日記呢?
30.可我一向不愛修稿更不愛重寫,小說尚且如此,更何況日記呢?
31.那麼,乾脆就一次離題個夠,胡亂寫一通吧。
32.說到百,就會想起「絢爛花舞祭」裡有個角色叫百百。
33.百百出自於《死神的歌謠》,雖是死神,卻會為人的死亡而感到悲傷,在「絢爛花舞祭」裡,百百的特色是機動性,同時擁有小招的風行與大招的全地圖閃擊+分身,讓百百可以神出鬼沒於戰場任何一處,是當初「絢爛花舞祭」剛出不久時我最愛用的角色。
34.後來這遊戲實在是推不起來,朋友也一個一個跑去玩其他遊戲,我也就沒玩了。事實上這遊戲真的是好玩的,不說別的,光看那些有著漂亮模組的萌角活動著也足夠讓人心情愉悅了。不過這遊戲就是始終熱不起來,華人的DOTA圈,似乎只有三國信長與allstars能永遠長青,其他遊戲也許能盛極一時,也不久就沒落了。
35.如果像是花舞祭這樣始終都沒大紅、後期才出的DOTA遊戲還可以用「大者恆大」去解釋,但曾經是DOTA主流的Chaos,以及曾經大紅一時的去死團,雖然還有在改版,但現在幾乎也沒人在玩了,這到底要怎解釋呢?要掰個理由當然很簡單,但我只想說,這世界的成功實在是沒什麼道理的,他就是成功了,你學不來,不管你是前輩還後輩。
36.因此有時候我也會覺得研究那些成功學真是沒有意義的,我不否認人的成功總有些普遍的原則,但別人的成功模式卻不是摹仿就可以成功的,與其老是鑽研別人到底是怎樣成功的,不如多看看別人是怎樣失敗的,畢竟成功雖難以複製,失敗卻是很容易重複的,以效率的觀點來看,避免失敗比模仿成功有意義的多。
37.寫了這麼久也才第37點,我真懷疑會有人把這篇看完嗎?
38.每次看到那些「兩百問」、「五百問」的自嗨文,答的人自己是寫的很高興,可是除非她是正妹,否則又有誰願意花這時間去把這無聊的東西看完呢?除非我是想把她,否則縱使我對她有興趣,我也不想看完五百個問題去知道她是怎樣的人啊!
39.如我這樣無聊的人尚且不肯做這種無聊事,那又豈會有人願意花這時間去看完我的百條日記呢?這種自嗨的東西還是下不為例了吧。
40.既然是自嗨,那就寫寫有關我的事吧。──我真是自戀,耶。
41.人一生中所做的事,大抵不是展望未來就是回憶過去,最近回憶過去也回憶的夠了,就來展望一下未來,做做生涯規劃吧。
42.人生的大理想……這太奇幻了,容我跳過。
43.人生的中程目標,是達到財務自由,光靠資本利得就能支應必須與非必須的支出,有了財務自由才有真正的自由,不必被為了薪酬而做的工作綁住。要達到財務自由首先必須要有多餘的現金,然後妥善利用這些錢投資,後者的技術其實不難,重點在於克服心魔,謹守驗證過長期下可以獲利的方法去投資而已。
44.但多餘的現金就不容易取得了,大多數人一生都沒有充足的現金去投資,所以他們總想以小搏大,也就常常落得輸個精光的下場。事實上,真正的有錢人是不是輸的,因為他們太有錢了,即使是用幾乎無風險的方法去投資,報酬也遠超他們生活所需,因為他們的資產基底很大,所以根本不需要去擔負高風險,自然沒有輸的機會了。
45.那些靠幾十萬最後賺進幾十億的故事即使是真的,也不是一般人可以模仿的,因為他們靠的是賭博。他們現在當然不賭了,還會跟你說些資產配置、風險極小化的概念,但一開始只有那丁點錢的時候他們是賭的,因為肯賭才有高報酬,才有幾天幾十倍賺,而當錢多到一定金額的時候,他們就可以進入到前述的富人領域,背負很少的風險就可以賺很多的錢,但進入這領域他們卻是用賭博的方法的,而賭博並不是人人可以贏的。
46.應該說,賭博是幾乎每個人都輸的。所以當幾千幾萬的失敗者後面突然出現一個靠賭博賺入幾千幾萬倍報酬的人,就會成為眾人關心的焦點,也因此賭聖賭俠賭神總是能一播再播也有人愛看,還出了一堆有關賭的電影。
47.但人生是不能建基於賭博之上的。
48.最穩定的成功程式是:你先賺很多很多的錢,然後再用這些錢跟幾乎不會輸的方式去投資,於是你有更多更多的錢,用不完的錢。
49.問題在於,如何先賺很多很多的錢?
50.教人如何以錢滾錢的書很多,偏偏沒人教我們如何先賺很多錢來投資。
51.既然沒辦法一下子賺很多很多錢,那只好慢慢賺慢慢存了。
52.為了省錢,28歲前不考慮娶妻,27歲前不考慮買車,26歲前不考慮買任何總價一萬以上的物件,公司近就先住在家裡,娛樂盡量以不花錢的為主,沒必要的應酬就推掉,即使以後遠離家中也不考慮買房,除非景氣大衰退使得房價大暴落,這種無趣的生活目前可以使我這個社會新鮮人每月約省下兩萬,不過那離「充足的現金」還是遠遠不夠的。
53.光靠節流是成不了事的,總還是要開源才行。不過到處做問卷換虛幣抽禮券,累積紅利換些小商品這種婆婆媽媽的行為雖然也勉強算是開源,總是成不了事的。至於靠增加本金的方法確保一次獲勝就能賺回所有累積虧損以求賺取可以交易台幣的虛幣,或是一些回饋佣金的手段,又需要超長時間才會有可觀的獲利,都不濟事。
54.比起耍小手段,提升與工作有關的技能(即商業週刊老愛用的那種「提升競爭力」的調調)才是最有效率的方法,畢竟調薪再怎麼慢,也比上面提到的那些哩哩扣扣的方法快的多了,而且專業能力是可以帶著跑的,有強大的專業能力,在哪都吃香。
55.以我的工作,摧殘……痾不是,是扶育國家幼苗的補習班老師來說,學生的成績就是我的工作表現,因此,如何把自己的知識傳輸到學生腦中,就是最大重點。
56.提升自己的知識,以便能解答學生的所有疑問雖然也很重要,但總是其次中的其次了。那只是用來應付那些最聰明的學生而已,如果上的是A段班,這也許是大重點,可是對一般學生來說,能讓他們學到、而且記起來那些可以讓他們考80分的知識就阿彌陀佛了,在這種情況下,太過高深的解題知識是沒有必要的。
57.對付一般學生,最重要的反而是讓學生覺得自己上的課有趣,讓他們願意打開耳朵,去聽自己到底在講什麼。其次則是盯住學生,讓學生肯用功讀書,才不會有聽沒做,學了都忘了。最後則是謀求家長的歡心,畢竟要提升學生的分數,家長的配合是最重要的,而說實際的,雖然說學生分數是工作表現的呈現,但實際上一個老師的價值還是取決於能不能招來學生,教出好分數固然是重要的,好風評更是重要的。
58.上面我沒一個擅長的,對我來說補習班老師真是一個困難的工作。
59.因此,我真是抱著挑戰看看的心情接下這份工作的,要是做不好被辭掉我也無怨無悔了。畢竟,與其等生活來逼你面對難題,不如自己主動去面對難題,人生才開始,積極點總是好的。
60.否則,其實我本來的人生規劃是先找個可以隨隨便便的工作,然後再一邊讀書考試,準備日後跳槽金融業或考公職的。但我終究沒選擇這條(事前看來)簡單的道路,而是選擇了我目前能力還非常不足的工作,選擇了曾給我相當陰影的工作。
61.我是直接面對我的恐懼了,對我來說,那些難以管教,口出不遜的國中生們,真是我人生的一大恐懼,當這年紀學生的老師確實是一件困難的事。
62.我也是直接面對我的不善口才、面對我醜陋的板書、面對我太過跳躍的思考(教學生切忌跳躍思考,否則學生會聽不懂)、面對我的電話恐懼症。我有這麼多恐懼,我實在是不應該選擇這份工作的,但當兵的經驗告訴我,勇敢的面對他,你就會得到那些能力,如果你不去面對,總有一天也會被逼著去面對。
63.其實有很多事情,勇敢去面對就沒那麼可怕的。
64.明天我就要去面對這給我許多壓力的工作了。
65.希望能開朗些,努力的去做好它吧。
66.不過雖然補習班老師做的好薪水不俗,也能成為一輩子的工作,又有機會跟可愛的小女生相處一室,可對我來說,那終究不是我最想做的工作。這樣耗心力又耗時的工作,是要妨礙到我真正視為終身職的寫作的。──雖然根本沒辦法拿來賺錢XD
67.考個五等公職,擔個清閒不花心力的職缺,有很多時間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那才是我真正嚮往的生活。
68.還是要準備考試的吧,不論是初等考試還是拿來闖蕩用的高業,總是要抽些時間讀這些書的吧。雖然說做老師就應該全心全意付出,但還是讓我稍微自私點,稍微挪些下班以後的時間,為自己的未來打算吧。
69.但寫作也不能荒廢的了。也好久一段時間沒寫小說了。至於那些長篇計畫,則是一個字都沒有開始。學生時代都浪費在電玩上,當兵又說沒有時間,那終於出社會了,又要推給工作繁忙嗎?總是要開始寫了吧,如果現在不開始,一輩子也都不會開始的。
70.雖然那些小說估計也是賣不了錢的,但我總有那些衝動是要寫的,縱然心裡有不純的動機,但是為了寫而寫的純潔還是存在的。況且,像我這樣的人,如果沒有創作了,那活著還有什麼意義呢?雖然想要有人關心,但即使沒人關心,也是要一直一直寫下去的,因為,這就是我能做而必須要去做的事,是我的天命。
71.最重要的是,不要那麼嚴肅認真,多像從前那樣快樂一點滑稽一點,那就會多受歡迎一些的吧?雖然性格是不能像黏土那樣隨意塑造的,但某聆也說過:「我認為嚴肅是一種病。」既然是病,那就該醫治了。
72.況且我教的這年紀的學生,正好最喜歡那些有趣甚至是諷刺的東西,如果我能放輕鬆一些,我其實是能吐露出這些的,可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變得緊張而隨時隨地都處於凝重狀態,似乎是從大學開始這樣的?也許我是太過在意自己做的好不好了,如果我能隨性一點,就像高中時那樣的隨性,也許輕鬆的心就會回來?
73.也許我是真的有病了。
74.想要去看些笑話,好在課堂上講,可縱使偶爾有幾個好笑的,也記不起來。我的心已經無法容納這些東西了阿?不,平常不看笑話的人,特意去找笑話看,而且還是為了實用用途,這種行為不僅像個中年人,還簡直有點病態。
75.把幽默當種能力,就已經是種中年大叔的病態了。
76.人應該天生就會說那些有趣的東西的,只是後來外敷的東西將它蓋住了而已,應該要除去這些外敷的東西,幽默自然會顯現,而非向外探求。
77.是阿,應該先從相信自己,對自己要說的話不再遲疑開始。
78.總是會有人討厭你的,不要畏懼,就說出那些第一感要說的話吧。
79.讓人發笑,不要因為別人笑你而發窘,形象什麼的不是靠這決定的,加油!
80.別人笑你不是因為你蠢,即使是因為你蠢又何妨,每件事都要做對的,每句話都要說得完全無誤,這樣的人生又有什麼有趣的呢?人本來就是愚蠢的,那開口愚蠢些又如何?只要是蠢在對的時機,也沒必要守口藏拙吧?
81.與其追求那些完全無誤又毫無用處的正確,不如選擇那些令人發噱的錯誤吧。
82.對於怎樣做怎樣說才是好的,追求許多年而仍是猶疑不定的生活,我已經厭倦了。
83.我就是我,我的一生只有這一遭,就表達出真正的我吧,就像在網誌上那樣,這瘋狂怪異又常有奇怪點子的我,只要不過分,表現出來又何妨?
84.即使唱歌很難聽,那就唱吧,又何妨?
85.想大叫的時候就大叫吧,又何妨?
86.看到可愛的蘿莉就衝上去擁抱她吧!……不對,這樣就犯罪了,但是露出和藹的笑臉,甚至過去摸摸她的頭,還是可以的吧?
87.我就是我,想著要怎樣說才是正確的根本沒有意義,我就應該說我的答案。我又不是那些無聊的政客,何必這樣虐待自己?
88.如果孔子生在現代,也會對我這個現代冉有說:「聞斯行諸,GO!」吧XD
89.我還真是靠書寫苦悶來抒發苦悶的人,現在感覺好多了阿……
90.日後,就去做自己,做自己應該做的事吧。怎樣才是最好的,那都已經沒有意義了,世界那麼大,怎比較也沒完沒了,還在想怎樣最好,時機早就過了。
91.所以,聞斯行諸,GO!
92.沒想到後面越寫越快,一下子就快一百條了阿,在這裡說一下,其實我漏寫了32條,看到這裡的你一定沒有發現吧?
93.你一定又想:「老梗,下一句就會說剛剛是騙你的。」
94.你確定?
95.在這裡我突然想起傲嬌這個詞了。傲嬌似乎變成一個二次元人物專用的形容詞了,形容的未必是美少女,畢竟海原雄山也是公認的傲嬌,只不過如果換成三次元,這個字就算是對美少女也很少用了,更不要說是一般人。有時候,看到某個人嘴裡說的跟下一秒做的完全不同的時候,我也會想要說:「你是傲嬌嗎?」但我終究沒說出口,畢竟如果說了,那就真的成了一個怪人了吧。
96.然後,我又想起一個在JOKE版看過跟湖中女神有關的故事:某天,有個阿嬤帶著孫子遊湖,孫子不小心跌到湖裡,女神帶著金造的孫子跟銀造的孫子出現,阿嬤一看到女神就問:「阿我的金孫勒?」女神不悅的說:「妳真貪心。」然後就沉下去了。後來,有個路人邊吃著銀絲卷走過這片湖,不小心把銀絲卷掉進湖裡,女神出來,他也馬上問:「阿我的銀絲卷呢?」女神說:「妳跟上次那個阿嬤一樣貪心。」然後又沉下去了。又後來,哆啦A夢也經過這片湖,還手拿著一盒銅鑼燒,結果他也一個不小心就讓銅鑼燒掉進湖裡了。一看到女神,他馬上就說:「我的銅鑼燒……?」女神很高興,說:「你真誠實,就把金孫跟銀絲卷都送給你吧。」說完就沉下去了,只留下錯愕的哆啦A夢。回家後,女神上PTT發文:「超爽!今天用臭小孩跟銀絲卷換到一盒銅鑼燒。」
97.好啦,其實我是騙你的,但是你拉回去看了,對吧?對吧?
98.我真是一個性格惡劣的人。
99.但就算我想埋藏這惡劣的性格,也只會變成空氣而且是不討人喜歡的空氣而已。
100.那麼,不如就拿出真正的我,然後一路跌跌撞撞,謀求真正善良的真我吧。
2010年8月16日 星期一
日記系列2010/8/15:百色
2010年8月14日 星期六
日記系列2010/8/14:回溯

2010/8/14
讀完了《對照記》。
寫的很好,但我並不打算寫些書評什麼的,我是不夠資格做那些事的。
說說讀後感想之類的還是可以的,書中『異鄉記』的部分真的很棒,雖然是未完成的作品,卻十足令人驚艷,就像從前初讀《華麗緣》時那樣的驚艷,那時的張愛玲是不世出的天才,有些句子即使在今天也是驚人的,譬如這些:
「生活的藝術,有一部份我不是不能領略。我懂得怎麼看『七月巧雲』,聽蘇格蘭兵吹bagpipe,享受微風中的藤椅,吃鹽水花生,欣賞雨夜的霓虹燈,從雙層公共汽車上伸出手摘樹顛的綠葉。在沒有人與人交接的場合,我充滿了生命的歡悅。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這種咬嚙性的小煩惱,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蝨子。(P.10,天才夢)」
「屋頂花園裏常常有孩子們溜冰,興致高的時候,從早到晚在我們頭上咕滋咕滋銼過來又銼過去,像磁器的摩擦,又像睡熟的人在那裡磨牙,聽得我們一粒粒牙齒在牙仁裏發酸如同青石榴的子,剔一剔便會掉下來。隔壁一個異國紳士聲勢洶洶上樓去干涉。他的太太提醒他道:『人家不懂你的話,去也是白去。』他揎拳擄袖道:『不要緊,我會使他們懂得的!』隔了幾分鐘他偃旗息鼓然嗒然下來了。上面的孩子年紀都不小了,而且是女性,而且是美麗的。(P.40,公寓生活記趣)」
註:嗒然,讀作「踏」然,形容失意沮喪的樣子。
「隔壁的西洋茶食店每晚機器軋軋,燈火輝煌,製造糕餅糖菓。雞蛋與香草精的氣味,氤氳至天明不散。在這「閉門家裡坐,賬單天上來」的大都市裡,平白地讓我們享受了這馨香而不來收賬,似乎有些不近情理。我們芳鄰的蛋糕,香勝於味,吃過便知。天下事大抵如此──做成的蛋糕遠不及製造中的蛋糕,蛋糕的精華全在烘培時期的焦香。喜歡被教訓的人,又可以在這裡找到教訓。(P.44,道路以目)」
「『漁家女』的戀人樂意教她書,所以『漁家女』之受教育完全是為了他的先生的享受。而美術專門生所受的教育又於他毫無好處。他同爸爸吵翻了,出來謀獨立,失敗了,幸而有一個鍾情於他的闊小姐加以援手,隨後這闊小姐就詭計多端破壞他同『漁家女』的感情。在最後的一剎那,收買靈魂的女魔終於良心發現,一對戀人遂得團圓,美術家用闊小姐贈他的錢僱了花馬車迎接他的新娘。悲劇變為喜劇,關鍵全在一個闊小姐的不甚可靠的良心──『漁家女』因而成為更深一層的悲劇了。(P.63,銀宮就學記)」
「寫小說,是為自己製造愁煩。我寫小說,每一篇總是寫到某一個地方便覺得不能寫下去了。尤其使我痛苦的是最近做的〈年青的時候〉,剛剛吃力地越過了阻礙,正可以順流而下,放手寫去,故事已經完了。這又是不由得我自己做主的。……人生恐怕就是這樣的罷?生命即是麻煩,怕麻煩,不如死了好。麻煩剛剛完了,人生也完了。(P.104,論寫作)」
書中還有許多這樣子妙不可言的段落,我看到這些段落總是想哭的,不為任何可以言之書之的原因,就只是激動。
而後來,讀《惘然記》的時候,就很難找到這些激動了。雖然《惘然記》仍是寫得好而平淡雋永,比起《華麗緣》甚至更加成熟而易近人,但總覺得少了些什麼了,如果這『失去』可以歸類為退化的話,那人真是越活越倒退回去的,連張愛玲也無法倖免。人的一生長度多少不同,但大抵上過了三四十歲的青壯年後,就難免一路走下坡了。文學這條路則更加陡峭,許多大師最令人激賞的作品,往往早則誕生於二十出頭,晚則誕生於三十餘歲,老來生佳作者固然有,比例上總是少數,可見人在思想上的磨鍊,一開始是越磨越光,後來磨得過頭,竟也磨得凹了,反而無法照物。
又或者,智慧雖是越老越有,下筆則瞻前顧後無法暢言。也或許正如張愛玲所言,一個作家越寫,能寫的東西就越來越少,那麼,也許到老時,真會處處非可動筆之所,無法開寫,自然也無好作品誕生了。但我總覺得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應該是,人老了,被環境磨得成熟了,那些年輕時的某些特質也就消失了。
換言之,一個人越社會化,個人特質就喪失的越多。如果我們心裡有了太多應該想什麼、應該說什麼、應該做什麼,那麼,我們那個孤傲不倨懶得搭理人,或者喜歡人卻害羞不知如何與人相處,胸中空無一物卻從虛無中生出天才的念頭的年少,就會離我們遠去了。這樣說是太虛無飄渺了,不如拿我自身的例子來說明吧:
高中的時候,我曾經喜歡過一個BBS上的女孩,那是個天才型的女孩,隨性的無法捉摸,某天就突然出現在你身邊,與你說些讓你訝異的東西,她似乎是無意迎合你的,但她卻會在你看不到的地方關心你所說過的話,她的態度是那樣高高在上,既不平易近人也不可能卑微的去討好誰,但你卻不會覺得可憎,反而會近乎崇拜的瘋狂得慕戀上她。
後來,我遇到過許多平和可親的甚至是八面玲瓏的女孩,她們也是美麗的,要說誰比較能適應這社會肯定也是她們。可她們雖然會讓人喜歡,卻無法激起那種瘋狂慕戀的情感,她們都是成熟的人,雖然還保留著一點少女那樣可愛的外表,但卻離少女已經很遠了。我喜歡少女,少女都各有各的怪異,再大一點的話,看上去就會誰都一樣了。
當然,那位天才型的女孩是不適宜相處的,她實在太危險了,一不小心就會在你心上刻下永遠無法復原的傷口,而且也真的這樣做了。但如果我們能站的遠遠的看,有作者與讀者那麼遠的距離去看,那她的天才無疑是可喜而令人激動的快要落淚的。
舉這例子顯然是不大適當的,即使是《華麗緣》時期的張愛玲,也比我高中遇到的那女孩謙虛多也可親多了,之所以舉這例子,只是想旁側敲擊那些成熟之後失去的沒有字彙可以形容的東西到底是什麼而已。
顯然我是失敗了。
我的心就是這樣空空如也,簡單的可笑阿。如果我全心全意也只能寫出這樣可笑的文字,那我是不是該檢討自己的內心了呢?
也許吧,一方面我也會遺憾自己浪費了五六年都沒好好讀書,否則就會知道更多東西,也能有更高層次的想法;但另一方面我又寧願保有這種簡單,寧願保有這種宇宙空間般什麼也榨不出來,但又偶爾會跑出幾顆粒子的空無一物。
2010年8月13日 星期五
日記系列2010/8/13:天命

2010/8/13
文字是具有魔力的。
言靈或盧文字並不只是傳說而已,人類發明用來傳達訊息的媒介,確實天生就帶有影響人類心智的魔力,不只是接受者會受到影響,連創作者本身也會受到影響。影響創作者的不只有反覆校閱自己文章時接受到的洗腦反饋,創作本身來帶的思考行為其實更大的影響了創作者。
思考是支撐人類世界的七大柱之一,是宇宙裡最普遍的奇蹟。思考使得生物不必經過繁瑣漫長的演化程序,便可以直接改變自身在行為上的表現形,如果一隻旅鼠會思考,他就能突破基因的魔咒,不必跟著同伴去跳海。這在很大程度上干擾了演化程序,即演化不再只是由基因或環境決定存活種,而是由具思考能力的個體選擇各自不同的行為表現去決定存活者,這使得存活下來的人,未必都是基因優勢者,因而更大的保留了各種不同的基因型,讓種族具備更大的存活利基。
在這種推論下,不禁讓人猜想,也許思考能力根本也只是一種基因表現?只是基因為了保有各種型態相異的夥伴,讓基因多樣性最大化所延伸出來的能力?畢竟有了思考能力後,不必依賴基因的差異性就可以直接改變行為表現而提高環境適應力,這是完全符合天擇理論的。
但思考能力用在種族內競爭上,就成了陰謀與殺人武器,也許這也是人類沒有發展成異常高智力種族的原因?適當的思考能力能提高整個種族的生存能力,而過度的思考能力反而有可能毀滅整個種族,也難怪老子會想要『使民無知』了。
上面離題了。寫作時容易循著話題寫一堆無關而自以為是的論調,是我的壞習慣之一。雖然胡亂瞎掰在日記裡還是件愉快的行為,但如果侵蝕到其他作品裡去,那就會成為嘮叨的不知所云了。
昨天寫了偽‧人生第一篇書評(其實只能算讀後心得的等級)。寫的時候花了大約四五個小時,異常困難,差一點還想要放棄。但寫到後來卻覺得全身暢快似有熱血在騰,越寫越順暢越覺前方充滿光明,連腦內空間也拓展開來──
並不是指思考領域拓展的意思,而是感覺腦子的體積真的變大了(熱漲冷縮XD?),大到幾乎能頂住兩邊頭骨,原本黯淡無光的腦皮層也彷彿剎時充滿了發光粒子在上頭往來奔馳,在這段時間內,我覺得我變得沉穩、自信而充滿勇氣,覺得世上一切事情都能夠去面對了,甚至連平時那有只鉤子穿過我膏肓穴把我吊起來、腳下虛無的感覺也變不見,一時間腳踏實地,不再需要掙扎惶恐。
這彷彿某種中毒現象(腦內啡中毒XD?)而我也如同中毒一樣,變得很想繼續寫下去,如果乘著這種氣勢,那我想必是什麼都寫的出來了吧?但此時一如往常的,我體內的抑制力又發揮了作用。
我稱之為抑制力而非惰性,雖然同樣是想寫作而不寫作,跑去做些無關事,但比起後者是因為沒有動力才去做無關事,前者則是有動力卻被活生生阻止。我想,這是一種制約。這種制約很久以前就存在了,每當我做了某些正經事,想繼續下去時,我的腦子就會發出訊號,要我去做些不相關的事『慰勞』自己,即使那根本不令人感到快樂也是一樣。
而在這種消耗中,我發現我的力量越來越小,終於又回到那個卑微猥瑣的自己,時時意識到自己的存在,惶恐於自己是如此脆弱渺小而污穢,守著『自己』這個小小的方圓,試圖抓攫一些東西進來。
沒錯,簡直就跟單細胞生物的變形蟲或草履蟲一樣。
人如果意識到自己的存在,把自己縮在那小小的身體與小小的日常消耗中,最後就會變得跟草屢蟲一樣微小不堪。反之,如果真心誠意忘掉自己得去關注些什麼的話,就會得到超越自身的生命,變得十分有勇氣與力量,可以完成許多原本無法完成的事。
但這並不是說以家族為己任、以社會為己任、以國家為己任、以世界為己任就會變得比較強大,光是擴大『自己』的範疇是沒有意義的,忘掉責任與權利這些東西吧,忘掉自己、忘掉對方與自己的關聯,只是去做著自己應該要做的事──
說的玄一點,就是無我的去實行天命的話,就能超越原本那個猥瑣可悲的自己。
生在這宇宙,總有些什麼事是生來就要去完成的吧,自身的利益、自身的哀樂、自身的生涯規劃,那不過都是微不足道的事情罷了。如果凡事都要考慮到自己,都要在自己能力能完全掌握之下才要行動的話,那肯定要錯過所有的時機了,而這樣毫無成長的人生,恐怕也是沒有意義的吧。
2010年8月12日 星期四
讀《馬桶上的阿拉丁2》

馬桶上的阿拉丁 2
作者:風聆
繪者:Kurudaz
出版社:台灣角川書店
出版日期:2010年01月27日
語言:繁體中文 ISBN:9789862374566
裝訂:平裝
如果說《馬桶上的阿拉丁》第一集只是結構稍嫌薄弱、顫抖著的微小羽翼,那第二集就是已經完全伸展開來、強健而發出璀璨光芒的天使翅膀!
距離拜讀上一集的時間已經過了一年有餘,在上次的閱讀中,雖然對故事的構想感到佩服,也被風聆式的幽默逗笑不已,但只是純粹覺得這部作品還不錯,並沒有特別激賞,只就淡淡得記下這作品的名子,期望能有遇見續集的一天。
而過了整整一年之後,我終於等到了這一天(註:其實第二集一月時就出版了,只是我那時還在國軍online,根本不可能關心新書訊息。)
那是一個巧合,始於某天我在小7書架上看到風聆的另一本著作《神‧歐巴桑》這本書,一開始只是對這本老書新印的作品感到新奇,所以在前面徘徊了好一陣,然後眼光才飄到旁邊其它書,這時才注意到,阿拉丁竟然出續集了!我當然是非常興奮,回家馬上就上了博客來,訂下了這幾本書。
拜讀全書之後,我終於能很肯定的說出:「這是一本好的小說。」
對於怎樣才是好的小說,每個人都有著不一樣的見解,《馬桶上的阿拉丁2》之所以能到達我的標準,不只是因為他維持一貫的幽默風趣、沒有爛尾(不過也還沒結局,說這尚早XD?)、劇情高潮迭起、戰鬥不落俗套這麼簡單,否則第一集早到達這標準了。我認為更重要的是,這本書在結構上能夠前後呼應,每一個伏筆皆能妥善交代,讓讀者在看的時候,既不斷的猜測人物的真實身分與彼此間的關聯,又能在其後的故事中,在那突然闖入的事件或者淡淡的回憶中得到解答,並在這種行為中得到閱讀樂趣。這些樂趣都不是那些拚命把故事塞給你、自說自話、前後矛盾、埋伏筆不交代的小說能夠給的,對我來說,能給予這種樂趣的就是好的小說,不能的就是壞的小說。
如果我們完全不能猜測之後的發展,那又有什麼樂趣?如果我們猜了又不給我們解答,那又有什麼樂趣?又如果,我們猜了都能夠猜中,那也不是有趣的了。
《馬桶上的阿拉丁2》就準確的拿捏住了這種限度,讓你在或猜中或猜不中的反饋中取得了一種平衡,使你一邊驚嘆於「啊!竟然是這樣子」一般又更饒富興味的繼續猜測下去,不知不覺中讀完全書,尚感不足。
(注意,以下介紹含重度捏他,不喜者請迴避。)
在詳細的故事架構上,序章首先以「窺探」這行為勾起讀者的好奇心,讓讀者想知道這名陌生人到底在偷看些什麼,接著又從被窺探者的行為,去揭開窺探者身分的面紗,並以「年齡相仿的瘦小女孩」這設定,吸引人繼續看下去。在這章,風聆以他優秀的人設能力,很快的就區別出兩男兩女各自不同的特質:一位是嬌蠻公主、一位是滿足於一個觀眾的身分,無口卻渴望朋友的女孩;高個子的男生對公主言聽計從、矮個子的男生卻總是在吐公主的槽,這兩男兩女聚在一起,感覺就會有許多有趣的故事。而序章的最後,也點出了這幾個人(其實早已被猜到的)身分:公主自不待言,高個子唐吉應該就是哥哥張曉果,矮個子就是阿拉丁。只是,那位安靜的女孩又會是誰呢?這段故事的意義又是什麼呢?在此留下了無限懸念,讓人忍不住加快了翻頁的速度。
初章一開始以第三人稱視角點出張曉果仍在「這邊的世界」活動著,然後馬上跳回讀者最想知道的,葉瑤依消失之後,到往的那個世界的情況。簡單的點出時代背景與充滿歡樂村民的村子後,也新添了後面兩個非常重要的腳色:巫師與旅行者唐柯諾,並用柯諾與瑤依的對話,鋪陳了後來盜賊團與卡斯武的出場。
卡斯武是非常厲害的腳色,由流浪士兵組成的村子也無法與之抵抗,這造就了巫師出場的機會。巫師原來並不兩光,還能操縱像精靈一樣的白煙,輕鬆的將卡斯武與他的盜賊團打了個落花流水,而瑤依在混亂中偶爾發現的學生制服與懷錶,也證實了她的「夢」並不真是夢,而是真實發生過的、活生生的世界。
二章以第一人稱書寫,一開始還是瑤依與巫師的對話,後面卻突然一變而為曉果的角度,雖然兩者都是用第一人稱,卻能讓讀者很明白的了解前者是後者的夢境內容而不致肇生混亂,這真是成功的轉換。這邊點出了曉果在瑤依離開這世界後,仍保有著與她的聯繫,不斷得做著與她有關的夢,而且還是她正在發生的事,雖然這邊的世界已經一切正常,曉果仍然被這夢境困惑,決定去找地理研究社老師楊文明問個清楚。
另一方面,透過妹妹張琦瑩與曉果的對話,勾起讀者的困惑,讓人心想『也對,如果曉果他們只是夢世界裡的腳色,那這腳色怎可能夢見「真實世界」那邊的事呢?也許這世界並不是那麼簡單的?」
沒有直接解答,接著出場的是一開始以為只是個丑角的韓軒偉,韓軒偉剛出場時的作用,除了胡鬧做趣之外,便是類似劇情回顧的作用,以他研究地理研究社正妹爆多這點作引子,勾出「地理研究社突然爆紅」與「張曉果竟然是階級森嚴的地理研究社的二號社員」這兩個疑點與設定,使讀者想起楊文明與他的白色莊園的那段過去,還有上一集發生的許多事,這比煞有其事的再去介紹上一集的內容的那種作法,真是有趣多了!
夜晚的社團活動,才知道原來琦瑩跟曉果一樣,也是不斷做著關於「真實世界」的夢,這讓人不禁開始想,該不會其實許多人都開始做起關於「真實世界」的夢了吧?而既然會做夢的都是那世界的某個人,那張琦瑩是公主,張曉果是騎士,楊文明既然開始會跟巫師一樣用起封住精靈力量的五色玉石,想必是巫師……
的學徒了吧。
呿!竟然不是巫師是少女學徒白楊阿?難怪這麼帥ˊ口ˋ(經網友指正,此點似乎是我的誤解,沒有證據顯示魔法師學徒=白楊,網友表示照242頁說法,應該是賈不理弟子,感謝該網友指出我錯誤。)
在楊文明施展顯現過去意念的法術時,警衛正好在偷窺,也因此被出現的「鬼影」嚇了一大跳,後面不斷的在對話間插入「鬼阿鬼阿喔喔喔」之類的鬼叫,十分爆笑。
在這章的末節,證實了那個平行世界的猜想,不過我倒不很關心這世界是怎來的,只是對確定了「這邊的世界」與「真實世界」是同時存在的這件事感到十分高興,因為這樣葉瑤依就是穿越平時世界的同魂異世界人了,那麼,如果她遇上真正的「自己」,又會怎樣呢?
第三章一開始就在葉瑤依的房間,瑤依的特質在這章被加強了許多,原本在第一集她只是有點缺乏存在感卻又能造成超展開的腳色而已,在這裡知道了許多與她有關的事情後,反而更覺得她可愛了,這簡直像是narcissu的瀨津美一樣,乍看之下只是普通的女孩,藉由瑣碎小事的呈現加強瀨津美的特質之後,反而變成十分可愛而吸引人的女孩,甚至還讓narcissu多吃了兩碗飯,痾不是……是多出了兩代。這種手法我非常喜歡。
風聆似乎喜歡將伏筆埋在小細節之中,琦瑩的「虛構的,就一定沒有意義嗎?」這句話,乍看時只以為是有氣無力的反駁,回頭看時才發現這是貫穿全書的主題,畢竟後面的主題便是「維繫虛構的現有世界」與「回到所謂的現實世界」兩派間的鬥爭,這也是第一集延續至今的主題,葉瑤依在第一集時選擇回到了「現實世界」,而這次、這些人會不會做出不同的選擇呢?
跳躍回瑤依所在的世界,透過瑤依與巫師的對話,了解到原來瑤依也是不斷做著張曉果那邊的世界的夢,回頭看才解答了291頁葉瑤依何以知道張曉果正在對抗大法師這件事,這在後來缺乏提醒,讀者忘了就有點變成超展開,我本引以為缺點,重回此處才發現早有交代,只是我自己忘記了而已。
巫師在這邊提到「我想妳的迴旋旅者和這個世界的精靈有些不太一樣。或者說,這支懷錶是不存在於真實世界的東西,但妳和妳的項鍊卻是真實存在。」又再度印證了前述平行世界的觀點,並順著這話題提到「真實世界」的精靈是怎麼一回事(在此之前因為第一集都是在神燈精靈肚子裡發生的事,只能猜想「真實世界」的精靈大概是像會吞噬精靈的太陽那樣子,而不知道到底是怎一回事)。
這設定真是十分精湛,幾乎可以說是融合了許多奇幻世界過去的設定後(不過我總覺得裡面有神O寶貝的成分)獨創一格的神奇設定,裡面提到,資深的巫師可以把精靈之力鎖在玉石中,只要利用這些玉石,低等巫師也能召喚出高等級的力量,據此推論,只要用這方法封印力量超強的精靈,也就可以驅使更強大的力量。後來有兩兄妹,是天生的魔法天才,他們開發了新的法術,藉由強大的道具補捉到無比強大的精靈,並依靠他們的力量建構出盛極一時的魔法王國,只是沒想到,當被囚禁的精靈力量耗盡時,道具就會反噬,將巫師的靈魂吞噬,轉化為道具裡的精靈──
這便是神燈與戒指的由來。
至此解開了阿拉丁的一大謎題,卻引出更多謎題。
巫師繼續說著故事,說起囚禁這兩兄妹靈魂的神燈與戒指原本由一位年輕巫師保管,後來深具野心的巫師徒弟,竟然毒殺師父、搶奪那兩樣具有強大威力的道具,師父受了重傷、喪失雙眼,才勉強將囚禁哥哥的魔法道具封印在一處山洞中,還留下詛咒,讓自己的徒弟無法進入,不過囚禁妹妹魂魄的戒指還是落入徒弟的手中。
這成了之後許多故事的起源,交代了戒指何以會出現在任何一人手上,也讓人猜想,這位喪失雙眼的法師,會不會就是眼前這位年邁眼盲的老巫師?
就在即將印證這點時,之前被打退的卡斯武又回到村子找碴,而這次竟然不是為了要搶劫,而是要帶走瑤依!?卡斯武不知從哪弄來阿拉丁之前用過的那個魔法戒指,擁有強大的魔法力量後,連巫師也不再是對手,耗盡力量的巫師,取代罐中的精靈後,纏繞在戒指精靈上,削弱了戒指精靈的力量,但村子裡的人仍然不敵卡斯武,在這種情況下,瑤依只好自願被帶走──
第四章,去醫院探望丁南軻,卻在這兒遇到了超展開。沒了精靈的楊文明,與沒帶精靈(馬桶總不可能隨身帶著跑吧XD?)的張曉果,在這裡第一次遇到了其他的精靈擁有者,而且一見面對方就要殺死丁南柯,一行人束手無策,只能眼睜睜看著對方的精靈發動攻擊,沒想到這時看似普通的看護竟然也是精靈擁有者,召喚出精靈擋下了所有攻擊。這邊開始會讓人以為接下來要進入《通靈王》那樣的人人有精靈的大亂鬥時代了,還好這只是讓重要腳色一次出場罷了。
敵方精靈所有者想殺死阿拉丁不成,竟轉而想殺死公主──張琦瑩。看護姊姊分身乏術,而楊文明以魔法也只能暫時阻擋,無法逼退對方,還好這時出現光使用小提琴聲就能造成精靈也畏懼的破壞力的精靈擁有者「休歡玫」與其弟「休玖奇」(阿拉丁裡真多家人囧)逼退對方,平息了一場戰鬥。
角色的命名可以說是風聆的另一特色了,日本輕小說的命名雖然優美,總是不貼近華人的,而中文作者硬要模仿和式命名的拙劣,又更讓人不忍目睹,但如果要使用中文名子的話,一般人總不是太俗氣就是文學味重的讓人發笑,還好我們還有一位風聆,能創造出這樣順耳又蘊含搞笑涵義的名子,看到「休歡玫(燒玉黍蜀)」時我真的噴了出來,然後才回頭想起「阿!原來休玖奇就是燒酒雞XD」
循著這個契機,張曉果一行人也認識了名為「守護者」的休歡玫一行人,也知道原來這世界許多人都跟曉果他們一樣,開始作著關於「現實世界」的夢,也知道原來出現了一位自稱「大法師」的人,寄送著滿是錯字(世界的真香與神燈驚靈)的垃圾郵件,說著這世界的真相,並要人殺害阿拉丁跟公主,這股勢力被稱為「攻擊者」。之後的故事主軸,便以被卡斯武綁走、尋找機會脫身、探求自己身世真相的瑤依,以及「維持虛構世界的守護者」和「想回到現實世界的攻擊者」之間的戰爭這兩條平行線路走了下去。
前者在第二集已經獲得完滿的結束,在急轉直下的劇情中給了所有疑問一個大解答,在有圓滿的結果的前提下,仍十分感人;而後者在這一集雖已有幾場精采的戰鬥,還創造出了兩位本來沒有精靈的精靈擁有者,但顯然還有許多故事未說,只能期待第三集了。
而我也不能繼續捏他下去了,否則劇透太過分,把整本書都洩露光了,哪天要到法庭上去也未可知呢XD
最後就說一下因為沒劇透而沒提到的感想跟疑問:
1.150頁風聆的客串相當有趣,可是似乎搞的有些過份,雖是自嘲無腦,可是插入太多,未免有些喧賓奪主之感?
2.大法師真是用新注音搞笑的天才,太陽可以打成大腸,建構可以打成賤狗,哈哈哈。
3.沉睡之城的設定,簡直是把睡美人跟阿拉丁神燈結合之後再創作的超神奇設定,誰也沒有想到,如果騎士到來後全城也沒有人醒來,而且公主還願意回到夢中世界的話,那會是什麼情況呢?
4.阿摩尼亞再出場,把搞笑力提升到最高點,超華麗的魔法竟然只是變出工程帽跟水泥磚頭讓他自己補牆,真是讓我笑到不行。即使是看漫畫,我也很少笑的這樣開心與坦然,風聆的作品似乎有某種讓人重拾發笑能力的魔法。
5.之後不管是某樂師的音樂讓自己的精靈倒在地上抽搐,或者是兩位新精靈擁有者對精靈的命名以及用精靈作出來的行為都讓人笑到在地上打滾,我認識的某位喜歡在作品裡讓角色吐嘲,目前正試圖尋找新笑料的朋友,應該參考一下這本小說。
6.大法師的謎仍未解,但因為他手拙沒有接住戒指,也解答了為何卡斯武那原本不會用魔法的傢伙,去趟沉睡之城回來後就有強大的戒指精靈。但最重要的是把戒指掃出窗外的唐吉,雖然沒有明說,但那個瘋狂的冒險家,曾經是沉睡之城居民,後來發生詛咒時剛好在城外結果就回不去的騎士、柯諾的父親,我總覺得就是唐吉呢。因為,他不是被神燈精靈撞開,遠遠的飛出去了嗎?
7.繪師──第一屆銅賞的kurudaz畫的人設與插圖,雖然並不是我見過的裡面最優秀的,卻相當有特色,尤其是封面穿著民族服飾的瑤依與封底的犬耳瑤依,還有穿著學生制服的瑤依,都讓人不禁GJ……(等,這看起來只是單純控瑤依而已?)
End.我說,作者近照,也太近了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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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有趣的說法太多,我就整理在後記裡吧。
發這篇文後,我發現PTT上有位版友發過一篇很有意思的文,裡面提到唐吉根本沒有被詛咒,所以不可能出現在夢世界,即張曉果不會是唐吉!
這說法頗有道理,也解除了為啥愛吐槽的矮個子是阿拉丁不是唐吉的疑惑,不過照這樣說,曉果恐怕根本就是……
也難怪阿摩尼亞會這麼特殊了……!
2010年8月11日 星期三
日記系列2010/8/10:求職記(下)

2010/8/10
我站在路口,看著天上的雲大片大片飛去。
有時候,雲層移動的太快的時候,也會覺得像是一大群白色幽靈嘻鬧著滑過,他們是純粹開心的,天空是那樣廣裘而自由,再也沒有什麼能夠阻擋他們了。偶爾,他們覺得活得厭煩的時候,也會擠在一起擁抱著跳躍,幾千萬個鬼魂就這樣跳、跳、跳,直到終於把天空踩破、摔在地上,摔成水窪、摔成河流、摔成湖泊、摔成大海,然後,清醒過來之後,又訥訥的分手,孤獨得徘徊向上,無助得回到天空,直到遇見志同道合的朋友,狂歡的意念又再度被激了起來。
像白色幽靈那樣活著也是可喜的。
可人類是沒辦法那樣活著的,人類只要摔下來一次就死了。即使不摔下來,要活下去也是困難的,人類要活著就必須做各種消費,而消費這種從他人手中取得價值的行為,做為代價,最終也必須返還自身的價值,那便是工作。即使自身付出的價值不是舒服的而理所當然的,也必須要持續付出,因為不如此就無法活下去,從人類有歷史以來,無論是採集時代、農耕時代、工業時代還是資訊時代,能做著符合自己天賦與興趣的工作的幸運兒終究是少數,大多人為了活下去,即使不喜歡,也要到山上採果子,也要大清早到田裡澆水,也要每天九點在工廠出現,也要深夜坐在電腦前加班,即使他們可能不擅長此道,或者對此毫無興趣,但因為他們的天賦與興趣無法帶來足夠的收入,他只好乖乖的回到那些可以創造收入的人的手下,卑微的求一份工作了。
古代流民們聚集在王手下搶奪各處城鎮,現代職員們聚集在老闆手下搶奪各處市場,其實並沒有什麼差別。
他可能並不喜歡搶劫跟殺人的,他可能不喜歡跟客戶陪笑臉,或者做著千篇一律的工作,但他還是做了,為了活下去。
這不是一個理想的世界,這是一個真實的世界。
我喜歡真實,即使我做不了喜歡的工作。
在我手上有兩個即將到手的工作,兩個都不是我真正想做的工作,但我終究還是得選擇其一,於是,我把兩者的優劣整理成表,分列在下:(實領月薪指扣掉勞健保退休提撥之類哩哩扣扣的之後,你實際上可以看到的薪水。實際時薪則是將通勤時間算入工作時間內,算出來的平均時薪,可以反映離家遠近的影響。)
A工作 B工作
年工作時數 約2256小時 約2190小時
實領月薪 約兩萬四 約兩萬二
平均時薪 127塊半 120塊半
通勤時間 約40分鐘 約20分鐘
年通勤時間 約382小時 約122小時
實際時薪 約109元 約114元
兼職容易度 非常難 容易
空閒時間 早上 晚上或下午
工作屬性 腦力工作 體力工作
調薪可能性 表現優空間大 幾乎不可能
如上表所列,A工作的優點是起薪較高,而且未來調薪空間大,B工作的優點是工時短,而且假超多(因每日工時長),這使得B工作很容易就可以找到兼職,或者有很多時間可以面試跳槽,而A工作不僅禁止兼職,因為他的上班時間從中午開始上到晚上,要找到面試其他工作的機會也很困難(且採約聘制,約到才能離職)。此外,B工作離家相當近,工作天數又少,如果把通勤時間算進去的話實際上的時薪甚至比A工作還高,真正比不上A工作的地方,大概就是沒有調薪空間、早上要上班不能交易、體力工作較勞累這三點,第一點因為我沒有要久做,根本沒影響,第三點的話,其實如果不打算久做,體力工作反而比腦力工作來的好,唯第二點真正比不上A工作,可以睡很晚才起床,又可以在訊號出現時進場交易,否則早已不用比便選B工作了。
如果看過前兩篇求職的話,聰明的你大概已經猜到了,A工作是補習班老師,B工作是作業員。
乍看之下這兩者是沒得比的,任誰也會選補習班老師的,可問題在於,補習班老師必須久做,甚至當做終身工作去做,而作業員只是暫時的跳板,可以找到其他更理想的工作再辭掉,甚至利用輪休兩天準備公職,如果沒有覺悟的話,作業員是相對較好的選擇。
因此,問題就在於:我到底有沒有那個覺悟認真的去當一個老師?須知道補習班老師看起來輕鬆,其實是累到死的工作。最基本的,你必須花許多時間讀書,以確保沒有任何題目能夠難倒你;其次,你必須花很多時間備課,才不會上台不知道講啥、支支吾吾;再來,你必須花很多時間輔導學生,讓學生都能夠跟上進度;最難的一點是,你必須在極短時間內修正你的上課方式,讓每一位學生都能夠理解!
說穿了,補習班老師就是一份倒吃甘蔗的工作,菜鳥肯定被電到爆,但熟練之後,你花在上述工作的時間就會越來越少、越來越得心應手、月薪也越來越高,所以,這份工作如果不久做根本就沒任何意義,而且因為第一年是最累的一年,你的工作一定會多到做不完,讓你要帶回家做,再加上本來放假天數就很少,你根本就不可能有時間去準備什麼考試了!因此要拿來當跳板,也是不可能的。
那,我到底有沒有決心要全心為這份工作付出,長長久久的做下去呢?
我不知道。
還記得上一篇求職記提到的內容嗎?今天就是實習第二天,會決定要不要給你合約的日子了。
這兩天我都在幹什麼呢?老實說來真令人尷尬了。第一天,跟我一起來的研究生從一點就上樓監督學生自修了,而我整天就坐在樓下看書,除了幫忙登記分數,與幫忙抄寫過答案外,整天都沒做什麼事,好像我才是學生一樣。我心想:糟了,這該不會是要把我踢掉的前兆吧?
第二天,上半段依然無事,就只是看書,難道是請我去實習看書的?到了三點才換我上去監督學生自修,原本我是打算來個有魄力的進場的,結果進去還有別的老師在上課,只好當了幾分鐘的旁聽生,真囧。氣勢被打斷後面就不知道要說什麼了,訥訥的說幾句話,學生就開始自習了,跟以前打工的地方比較之下,其實這裡的學生都蠻聽話的,雖然愛搞怪的相對較多,但說一是一,不會跟你抬槓,讓我感到很欣慰。
本來說好是監看學生到五點二十的,到了一半的時候,突然就被換手踢下去了,下樓才知道原來是要我跟研究生以老師為對象試教,老師很隨和,說你們可以選你們擅長的範圍,隨便挑一段試教。這段試教是我人生中獲益最多的一刻,老師聽了幾分鐘就直接了當的點出了我的缺點所在:我一開始說的太快;我跟個菜鳥一樣只會看著三板(天花板、地板、白板)而不會看著學生;我的講解太過跳躍,應該要仔細列出公式提醒學生,而且應選用常用公式,因為學生只會記得學校教的那一個(比如V1=V0+at,如果沒有講解直接寫成a=[V1-V0]/t學生就會不懂);我的板書太草(對不起我字真的好醜)。
然後,他講完缺點之後,又看我教了幾分鐘,然後換研究生上去試教,研究所可惜在沒有經驗過於緊張,沒有抓住重點,而且講解中還犯了幾個錯誤,顯然大勢已去,誠為可惜。研究生試教完後,老師指出他的錯誤,然後分享了自己的經驗談,談到自己面對不同程度的學生是如何調整口速,談到自己還是菜鳥時也被電到爆炸,才知道原來兩小時的課要準備四小時的教材,才不會有機會被學生問倒,才不會有機會留空白時間讓學生搞怪,須知學生只要抓到10秒的空白就會想盡辦法測試你的底限,製造噪音之類的樣樣都來,所以你必須時時盯著他們,他們才會覺得你有在關心他而不會搞怪──
我之前在補習班當了五個月的兼職理化輔導老師也沒有這邊一節學的多阿!
我想,即使我不在這邊工作,這些寶貴的經驗分享,我去哪間補習班工作都用的上,兩天實習換這堂課實在太划算了!
我沒想的是,試教一結束,下去主任跟老師聊過後,就直接給我合約了,而研究生不幸落榜,浪費兩天。
而我手上就拿著這份合約,等於已經被錄取了。我剩下唯一的問題是,我到底有沒有決心要付出全部心力,主動積極得做好這份工作,以做長久和高月薪為目的,放棄其他條路,專心在補習班這份工作上呢?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我只要簽個名就好了。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我也許不應該接受這份工作,而該去做個作業員,等待好時機跳槽,或是好好準備公職才是。
又或許,我應該要抱著正面的心態,先接下這個挑戰,讓自己克服更多困難,變的更成熟、變的不怕羞。成為這樣的人後,再去考慮到底想做什麼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