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5/22
明明看見光輝人生的道路,卻又一瞬間黯淡了下去。
因為很多機緣,常會在突然之間便充滿鬥志決定要奮發向上,但往往持續不到30分便停了下來。明知有應該做的事,充滿鬥志的時候,卻會把時間都花在嘗新上,而那些對於新鮮事物的熱情,要不了多久也會逐漸冷感,變得不想再接觸。至於那些應該做的事,則是從來都沒有真正開始過,時間飛逝,夢想依然冷凍。
我的人生似乎充滿了摩擦,大質量的物體,從未突破最大靜摩擦力無法移動,小質量的物體,又厭倦日復一日的推動,很快就會放手,然後被動摩擦力停下。用直白的話來說即是:我完全的缺乏意志力。
這也許是我最大的缺點。我完全無法靜下心來,不怕任何困難,長時間持續去做某件事,哪怕只是玩遊戲都一樣,更別說是寫作或鍛鍊的計畫了。這缺點使我一事無成,就拿寫作來說好了,雖然早有長篇的計畫與藍圖,但卻遲遲不敢動筆,美其名叫做人生的風險評估,不想把時間砸在一件沒有回報的計畫上,但省下來的時間卻都拿去虛晃掉,無關做的事有沒有價值,而是根本不記得自己做過什麼。
既然這樣,還不如當初把時間都投入長篇寫作中,即使寫出來的東西毫無價值,也是人生活過的見證不是嗎?雖然理性上能夠這樣想,但內心卻總是牽掛著什麼,於是打開MSN聊天了,於是打開論壇看文了,於是打開遊戲回味了,美其名是多閱歷了一些東西,事實上聊過什麼看過什麼玩過什麼,卻一點也說不上來。
人生在20歲以前的階段,只要活著就是成長,哪怕接觸的事物再垃圾也能有所幫助,但20歲之後,在知識上漸漸從接受的一方變成給予的一方,泡在垃圾資訊中以量取勝的人生方針漸漸的變得不管用,瑣碎的知識與見聞再也擴充不了腦袋,必須要有系統的攝取才能提高見識,也必須要有系統的建構才能創造價值,換言之,那些花費幾十分鐘的輕創作再也不能代表什麼,只有經年累月投入大量時間的精創作才能抵抗時間的磨損,簡單來說,如果不能有計畫的把時間化零為整運用,那再過20年,也不會創造出任何價值。
明知道這點的我,卻無法好好運用時間,去做那些真正想做而需要大量時間的事,這就是知行合一的困難阿。對人生有所不滿,卻又充滿了怠惰,想推動些什麼,卻敵不過摩擦,日子就這樣過了好幾年,直到最近,才知道自己真正不滿的並不是金錢的匱乏,並不是地位的卑微,並不是異性的無緣,而是自己這種曖昧而迂迴不前的態度,畢竟如果真正努力過了,那即使失敗也能夠含淚微笑推給命運的不公,可自己卻是從來也沒努力過阿!
人生是如此短暫──
不,年輕是如此短暫,即使能活的很長,最美好的時間,也只有這麼短短一剎那,而且即將離我遠去,我卻沒留下多少美好回憶。那至少在與人緣分已不可強求的最後這幾年,讓我留下一些往後人生都值得為之驕傲的東西吧。
雖然人生還很長,很多事可以一步一步慢慢來,但時間也已經不多了,很多事,30歲前不做,30歲後永遠不會做了,就這幾年也好,把那些1x歲的無聊與4x歲的無趣都踢掉吧,真正做幾件2x歲該做的事,人生也許可以少幾件悔恨。
也許。
2011年5月23日 星期一
日記系列2011/5/22:摩擦
2011年5月18日 星期三
日記系列2011/5/17:依賴
2011/5/17
因為太想要獨立,結果反而不夠獨立。
太過追求一個人的強大,以為自己不必依賴任何人,可事實上,人的一生是不可能擺脫依賴的,不管依賴的是人或事物,人都必須有個寄託精神的標的,才不會立刻走向崩潰。即使依賴的人事物總有一天會背叛我們,我們也必須依賴著活下去,因為,比起立時死亡,我們還寧可在久遠的某天承受背叛的痛苦死去。
人終究無法獨自一個人活著。
即使是不與任何人交流,一生只躲在自己房間裡過活的尼特族,也不是獨自一人活著。尼特也需要依賴其他人事物活下去,這不只是指物質上依賴家人,即使是單靠自己的經濟能力過活,尼特們不也是依賴著電腦遊戲帶來的成就感與生存感活下去嗎?如果把一個人全部的東西都剝奪了,放在一個什麼都沒有的房間中,相信是沒有人能家裡蹲下去的。
因此,以為自己不用依賴些什麼,可以完全獨立於世界上,只是個幼稚的想法罷了。
我曾對這種幼稚的想法抱持過憧憬,以為只要自己某天賺夠了錢,就可以躲起來,一個人舒適地活下去,不麻煩任何人,也不被任何人麻煩。後來發現那實在太寂寞了,因此宅邸中要有可愛的女僕,然後又發現太無趣了,因此也要找個值得長久玩下去的遊戲伴我一生。我一直抱持著這樣的想法,直到我突然發現這樣的我,不過是依賴著女僕與遊戲活下去而已,既然要依賴的話,那我何不走出去,依賴其他的東西呢?至少,總有比遊戲更好的依賴對象吧?
我的一生,對金錢的追求,是為了什麼呢?不可能只是為了自己吧。人終究是不可能孤獨一人活下去的,如果沒有可以為了他花錢的對象,那不是太空虛了嗎?如果我們沒有值得關心的活生生的不會令我們厭倦的人讓我們不求報酬地去付出的話,那不是太空虛了嗎?這世界的趣味,也許就在現今社會認為是傻子、而且傻的可愛的那些人那邊也說不定,賺了錢為什麼不留在自己身邊呢?我有、我賺、我享,也許是現在社會的標準價值觀吧,可是,賺了錢又為什麼非留在自己身邊不可呢?
不管是那些大把金錢灑在酒家的痴心漢,或者是致力於慈善事業的大好人,在攥緊手中每一分錢的人看來,都是傻的可愛的吧。但不論最後是懊悔或欣慰,是受人唾棄或尊敬,那些肯將錢用在他人身上的人,都取得了我望塵莫及的經驗和樂趣阿!像我這樣不知為何而活著,不知為何而努力的人,是遠遠比不上他們的。
也許,我真該有所行動,找個值得我依賴的女孩了,如果沒有那個只要她歡笑,我就心滿意足的人兒,那人生真會因為缺乏動力而墜毀了。可這樣的人去哪裡找呢?不管是什麼樣的人,最終都會背叛的吧,並不是那樣的人將會傷害我,而是在某一天,感覺會自動消失,到那時,從獲得依賴而沒有立即死去開始累積的時光,全部都會轉化成痛苦反撲吧?但是,那終究也比從來沒活過好多了。
即使值得付出一生的女孩難尋如神明,我也祈禱命運之神能讓我遇見那樣的人兒,而且能夠緊緊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