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7日 星期六

日記系列2010/2/27:後記


2010/2/27

  春天來了。

  台灣的春天是非常突然的,突然到好像會有個白色妖精飛過上空嚷著「春天來了!春天來了!」後,就突然綻放滿天的油桐花一樣。

  而伴隨著花開的,則是在冬天蒼白已久後,又漸漸染上色彩的文字。被寒流封閉的心,如果突然看到滿樹的花簇,那就算是最頑固而不解風情的人,也會突然被感動所盈滿,在心底作著讚美這世界地小小的詩吧。

  而如同我這樣的紳士,在飽覽大自然的美景之餘,又見到少女們褪去厚重的冬裝,開始掛起花般的短裙,那心底的感動自然不能不氾濫而出,成為漫過大地的文字河流,這些河流不僅充實了原本的河道,還越出了界,開出新的渠道,滋長了新世界的草木,而其中的幾株灌木上,就長出了名為《尋淨》、《五彩》、《張與李瞳的億癮》的這些果實。

  
  想來我已經很久沒有寫過小說了。

  不計去年七月那兩篇初嚐試的H小說,還有寫沒多少就斷頭的"涼子"的話,我已經有整整一年四個月又九天沒有寫過任何的小說了,因為我本來就是個不擅長寫小說的人,所以對這數字我完全不感到意外,反倒是這次在短短一個半月內就寫出了三篇小說,還寫出了對我而言是新路子的故事小說,其密集程度大概只有「一反常態」這個成語可以形容了,我想會這樣子的原因,大概是因為初春太美了,所以什麼事都可能發生吧。

  寫作看的是緣分,作品數量並不是本文關注的重點,寫了這麼多,其實我只是想藉"故事小說"這個我自己發明的詞來為《張與李瞳的億癮》寫篇後記而已。


  這個自創詞看起來有點亂攥,小說就是故事,故事就是小說,哪有什麼分別呢?既然兩者沒有分別,那把他們重疊起來變成「故事小說」也就沒有任何意義了。發明這一個沒有意義的詞,難道作者是個笨蛋嗎?

  作者是不是個笨蛋還是個有待驗證的事,不過就算作者再笨,也不會去創造一個毫無意義的新詞,之所以創造「故事小說」這個詞,主要是為了與另一個稱為「意象小說」的自創詞做出區隔而已。

  什麼是意象小說呢?這個觀念要用代表傳統典型的「故事小說」作對比才容易理解,在傳統的小說格式中(其實現在通俗的大眾小說依然如此)小說的基本要素就是故事性,小說肯定有一名以上各具特色的角色,還有他們會各自經歷或共同經歷的故事劇情,劇情是這些小說的主要部份,不管這些劇情是發生在現實中或是超現實的,劇情都是這些小說的主菜,作者的個人特質或想法在小說中是不太重要的,作者想表達的概念只是小說的配菜,甚至可能根本不表達任何理念,只是讓小說成為單純的娛樂性產物,作者則隱身幕後,愉快地算鈔票。

  意象小說則相反,意象小說有點像繪畫中的印象派,印象派不注重外形的寫實,意象小說也不太注重劇情的描寫,甚至連角色的特質也不太注重(這簡直有種抽象派的味道了!)在意象小說中,作者本身的特質及思想才是作品的主菜,透過作者對用詞的選擇,還有對事物描寫的角度,讀者可以一窺作者的內心風貌,在意象小說中,劇情發展並不重要,更明白強烈的說,文句所要傳達的內容並不重要,文句間的氛圍才是重點,真要比喻的話,意象小說就像是硬把詩塞進了小說的框架中,意象小說是小說的異類,也是對傳統與主流的反動。

  《尋淨》、《五彩》還有其他我過去大部分的短篇小說就是意象小說的呈現,這裡就出現了一個問題,按照文學的進展歷程來看,意象小說的出現遠較故事小說為後,幾乎可以說相對故事小說是種進步(?)既然如此的話,我又何必回去寫《張與李瞳的億癮》這種毫無美感、完全把自我排除的故事小說呢?

  其實關鍵就出在「意象小說是對傳統與主流(故事小說)的反動」這句話上,印象派是對寫實派的反動,但印象派畫家卻是在寫實派的環境下千錘百鍊後,才開創了自己的新路子。任何成功走出傳統的行為其實都先具有了深厚的傳統根基,個人的創造力是有限的、甚至僅僅一個時代所有人的創造力都是有限的,如果沒有借用古人的智慧,那簡直是寸步難行了。

  所以,我想比起閉門造車,還不如廣納賢言,多試驗各種不同的文學形式,再去創造自己金字塔的高峰。更何況,時代的進程是時代的進程,對於作者個人來說,不管是故事小說或是意象小說都只是表現的形式而已,靈感來了就寫,哪需要在意歷史選擇了誰先誰後呢?



  如果我在上面那行就打住,然後把日期刪掉再加個題目的話,這篇就能成為一篇散文了,可是為了文體而去強壓內容並非我所願,更何況日記本身就是散文的一種形式,既然我已經有上百篇的「散文」我又何必為了硬擠出一篇散文而閉上自己的嘴巴呢?

  第二段的主題是「輕食」,標語是「欲望不過是強迫症」。

  話說某一天我在吃飯的時候,正在重複著一次又一次進食的動作的時候,我忽然感到了濃重的迷惘:我在做什麼呢?這問題很奇怪,很明顯的我是在吃飯。這問題應該解釋為「我為什麼在吃」才對,但卻又不是如此簡單,吃飯很明顯是為了生存,或是單純因為想吃而吃,為了欲望而進食,但如果只是答案如此簡單的疑問,那也不需要迷惘了。

  真正的緣由是,我吃的份量不但已經遠超過生存所需,甚至也超過了欲望的境界線,明明吃下這口美饌也不會再提高我的滿足,那為什麼我要像是折磨自己一樣繼續吃下去,然後讓自己的身材發福變形呢?

  我首先想到的是無謂的責任感。

  中國人貧窮了很多年,貧窮到連吃飯都成問題,所以對於浪費食物的人,總要給予嚴厲的苛責,這種思想影響廣泛,甚至連衣食富足的現代、遠離大陸之外的台灣島都不能不受到它的薰陶,所以既然菜已經煮了端上桌了,就不免有種使命感把它通通都吃乾淨一點不留以避免浪費,問題是,這樣就真的能避免浪費嗎?

  我一直都沒想過的是,不只是食物沒吃完丟掉是種浪費,吃下超過需要、甚至超過想要之外的食物,也是種浪費。事實上只要分類妥當的話,吃不完的食物化作廚餘,不但可以成為豬隻飼料,還可能用以沼氣發電,當然這些用途的價值都不如給人類吃下的高,問題是,一天吃多、兩天吃多固然不成問題,天天都吃多,對健康會是多大的傷害阿?更何況中國人都怕人吃不飽,寧可有剩也不要不夠,所以一但吃多也會煮的更多,如此惡性循環,浪費豈有終止之日?

  這是主要原因,但問題並不是只有如此簡單,我的超食似乎還潛藏了其他原因,譬如不知節制的欲望。人總不了有些缺陷,我在精神上的缺陷就是天生就帶有某種強迫症的味道,一但在某種事物上嚐到了甜頭,就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做下去,乍聽之下這並不是很大的問題,不過如果一個人在邊際效用已經無限接近零,甚至為負的情況下還堅持要重複做某件事,那就是很大的問題了。

  我在進食與遊戲上都有這樣的問題。

  明明繼續吃下去或是繼續玩下去也不會有更多的快樂,我為什麼要繼續做下去呢?我想了很久以後,才發現癥結出在我的效用預期式上。正常來說,人類的行為都是根據預期效用而非實際效用去決定要不要進行的,原因很簡單,實際效用要行為進行之後才能得到,事前根本無從得知,只能評估,而評估的結果如果與實際落差太大,就會造成錯誤決策,因而釀成不幸與痛苦(我認為這是個體經濟學中關於效用那章被刻意忽略掉的問題!)

  而我的預期效用就有這樣的問題,我的預期效用式雖然跟一般人一樣是適應性預期,不過它實在是修正的太慢,過去的美好回憶(初嚐得到的邊際效用)佔的比重太大,導致即使實際效用已經從100跌到10了,預期效用還停在30、40的位置,甚至實際效用都變成負數了,預期效用還停在15、20,結果就是一個人自虐般的不斷做著會讓他痛苦的行為,而自虐的原因並不是因為苦行僧般的高尚品德,卻只是因為預期效用式錯誤而已!

  我決定採取措施扭轉這種頹勢。

  「櫻花再開一點會更美的時刻,就是最美的時刻」這句不知道出自何處的台詞,就是我的對策的最高指導原則,我決定節制我那有如強迫症一樣的欲望,把時間跟資源留下來做其他更有意義的事,吃到不會餓就好,不用追求更飽更滿足;玩到不會想逃離正事就好,不用追求更多的快樂,因為我知道,短時間的過度縱欲,只會造成長期的痛苦。

  我已經不再羨慕那些怎麼吃都不會胖的神話了,因為只要不超過身體的需要,脂肪就不會囤積,既然這樣的話,又何必故意跟身體作對,虐待身體一樣吃下過多的食物,然後才要求它不變形呢?

  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吃太飽,這樣似乎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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