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3日 星期四

日記系列2010/9/22:少女


2010/9/22

  忘了是誰說過的,紀錄當下的大多是廢話,而回憶過去的則是廢話中的廢話,那麼,日記也就是一種浪費生命的廢話連篇了。忙碌的人是不會寫日記的,不,也許正因為忙碌,所以才渴望寫日記,悠閒的人浪擲光陰理所當然,但忙碌的人卻打從心底害怕自己的忙碌到頭來都只是瞎忙,所以才要留些廢話,證明自己真正努力過。

  我沒資格說自己是一個忙碌的人,但我還是努力在電磁紀錄上刻印些廢話,這當然不是為了證明自己努力過什麼,努力本身是沒有意義的,努力之後獲得的成果才會賦予努力意義,就像攻頂後看見的美景,會讓人覺得之前的辛苦都值得,但如果怎樣爬也無法到達山頂,那這樣的過程還會有意義嗎?

  我寫日記是一種追求生存實感的方式。

  人們追求生存實感最簡潔的方式是接近死亡,因為生命的動力本來就在於避免死亡,只要處於死亡的陰影之下,自然就會努力求生,而活的太過安全,就會變得想死。我不想用那樣極端的方式去取得生存實感,只好透過文字撐破身上的枷鎖,好取得一點活著的感覺。但即使是這樣,也驅除不了纏繞在身上的苦悶與煩躁,那麼,不想讓死亡作為一種逃避手段的我,既活不下去又死不了,只好以一個活死人的身分,偶爾會奮發圖強,卻又馬上回復頹廢,那樣的活著了。

  此處即是地獄。

  誰說地獄一定有鬼卒或惡魔?誰說地獄一定有油鍋或血池?不願處於此地,則人間即是地獄。幸福與否,無關於客觀條件,完全取之於個人的一心,心裡感到幸福,即使是吃著菜根蘿蔔也是幸福的,心裡感到不幸,即使是吃著山珍海味也是不幸的,人們總愛評論別人過的幸與不幸,其實那是沒有必要的,因為沒有人能替他人決定心底的感受。

  所以,即使客觀條件上過著與一般人無異的生活,心有不甘的我,便活在地獄中了。

  ──諸如此類,便是廢話。

  不知不覺間,我也成了小時候最想不通的那種老是抱怨,又不肯改變現狀的大人了,小時候的想法單純,總會想「不快樂,改變就好了。」這想法也沒錯,只是長大後就會發現,世界上很多事是沒有那樣單純的,現實中存在很多障礙,或因為惰性,或為了家人,一但定下來,就很難改變了。

  最糟糕的是因為經濟因素,撇開那種無奈的中年失業,想換工作也沒人要收,只好忍耐著幾乎是汙辱人的薪水的情況不說,有很多年輕人,分明好手好腳條件不差,也早早就落入了沒有選擇權的窘境中,有些是因為早早就結了婚生孩子沒辦法,有些則是莫名其妙就落入了債務陷阱中,不論是就學貸款還是胡亂消費帶來的債務陷阱。

  後者當然死有餘辜,不當的消費習慣,爽完了後果自己承受也是天經地義,看過太多剛出社會才有份穩定工作就急著貸款購置拉風新車的年輕人,我總為他們感到不值,才剛要憑著微薄收入累積資產,就把自己推入龐大的債務陷阱中,那往後的人生又該怎辦呢?前者則出於無奈,畢竟在台灣高等教育過於氾濫的情況下,沒有混個專科學歷出來好像沒讀過書一樣,但也透露出台灣人的學歷迷思,好像不讀到大學就找不到工作一樣,寧可揹債也要拼死讀完大學,殊不知現在讀完三流大學出來可能連高職畢業都不如,早知如此,還不如乾脆早早開始工作,至少年輕就是本錢,還能累積經驗。

  現實的社會問題太過艱難,也就姑且不去討論了,畢竟如果反思這些討論,就會發現一切都是以「為未來打好基礎」為前提的,但人生豈只有未來,放棄現在的幸福只追求未來的享受,那真的會幸福嗎?就像小時候大人都會要孩子專心讀書,千萬不要談戀愛干擾學習,但如果真的聽信了這種屁話,快二十年都沒有談戀愛,結果長大了也不知道如何跟異性相處,這樣的人生真的會幸福嗎?

  我認為,只有做好當下與未來的平衡,才能真正獲得幸福。

  我們看現在,總會認為如果過去如何如何,現在就會過得更好,因此就把這種遺憾投射在孩子身上,希望控制孩子讓孩子都不要享樂,長大了再享樂。以金錢來說現在儲蓄投資未來當然是明智的,但人生豈能都以金錢計價?不如讓孩子們享受那個年紀應有的快樂與辛酸吧,這樣當他們長大了,才能真正以一個走過漫漫長路的成年人的身分去看這個世界,而不是仍保持著被壓抑的孩子的玩性,最後拋家棄子胡作非為。

  
  唉,一不注意又是一整篇的胡言亂語了。

  今天的主題是少女。

  背景是地獄,在地獄之中,作為我精神支柱的是一名少女。

  第一次發現少女時,她綁著一撮馬尾,穿著白色的T裇與牛仔窄裙,有著與地獄完全不搭的,晴天的名子。在地獄中也有很多其他的少女,但這些少女要不是根本還沒發育的死小鬼,就是身體雖然發育了心靈卻完全還是小孩的死小鬼。只有晴不一樣,晴有著一頭濕潤而微捲的長髮與一雙會讓人跌進去的大眼睛,晴永遠穿著緊身的衣物,露出她那相對年紀來說已經相當豐滿的胸部與俏麗的臀部,她是那樣細緻而可愛,讓人看過一眼就再也完全忘不了,她又是溫柔的,總是那樣微笑的看著你,偶爾用那接近於天籟的聲音說話,你就會覺得聽到了天使的聲音。

  她是我認為現今人間中最接近女神的存在。

  也是我如果突然有一天決定在地獄待下去時,讓我待下去的理由。

  我多麼想親近她,可我又是如此懦弱而膽小,以致於多看她一眼我也不敢,以免別人起疑。在這個可悲的世界中,成年人愛著未成年人是不被允許的,相對於愛情的誘惑,我卑微的屈服於社會的巨掌之下,所以即使我認為能抱著這樣的女孩一次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了,我仍然不敢追求這種幸福,因為我深怕當我得到這一瞬的最大幸福後,將失去所有其他的微小幸福,包括遠遠看著她這樣的小小幸福。

  謹慎著計算著哪邊的幸福總量比較大,即使分明愛著誰也只敢裝做無事的活下去,我就是這樣卑鄙的人,我深深看不起這樣的自己。有時候,我也會懷疑像我這樣的人活下去到底有什麼意義呢?雖然活著這件事本來就是最終意義而顯得毫無意義。

  終究會遇見更接近女神的少女的,我這樣安慰著自己。

  卻無法遏止自己的失落感。

  即使是這樣的少女,也終究會長大而失去她最美的時光吧?雖然未來的她必然也是個會讓人驚艷的美人,我大可做好準備再回來追求這樣的美人,但未來的她再怎樣也無法像現在這樣細緻而美好了,明明是最美味的時刻,卻不能摘下享受,只能等她熟透而腐爛,這樣的社會真是太病態了阿。

  不過對社會來說,我才是病態的吧?

  以父母親的心情來說,有誰會接受可愛的小女兒被不認識的大男人拐走呢?我完全能體會這種心情,因為換成我也不能接受,一定會告死那個臭男人。

  但換個角度來想,又有誰會顧及小女兒的心情呢?

  標榜著自由戀愛的國度,終究是不自由的阿。

  那麼,這樣病態的我,也只好閉上雙眼,以一個活死人的身分頹廢的活下去,然後在一年之後,遠遠的逃離這裡,在犯下不可彌補的錯誤之前,遠遠的逃離這裡。只要不愛上誰,就不會犯任何錯,那麼就孤獨的活下去吧,直到某天我終於有毀滅的覺悟時,我才會走到最接近女神的少女前,對她說一句:我愛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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