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9日 星期六

日記系列2010/1/8:死後


2010/1/8

我想死。

這並不是意味著我想結束自己的生命,而是我對於死亡這件事十分好奇而不能自禁的想到它。

我的好奇並不是偏好血腥或獵奇。不是的,我並不是對人的死法或肉體可以多扭曲殘破有所興趣,而是對死之後的事情有興趣。

我並不是對死之後的肉體變化有興趣,不是對微生物會如何吃掉大象,或是產生的氣體如何把肚皮脹成氣球有興趣,而是對死後的『存在』深感興趣。

這無關於靈異或神學,雖然我對那些事有自己(也許是畸型)的一套解釋,這是純屬哲學的問題,哲學雖不是嚴謹的科學,可是也沒有空洞鬆散到可以輕易採納靈魂這種解釋,哲學不是眼見為憑,但也不會認為無法眼見的東西就比較有可信力。

怎會有靈魂這種東西呢?
先不論在空間上靈魂是否佔有實體,一個不能光明正大出現在你面前,不能摸、不能說,只能透過神秘稍微探聽其旨意的東西,怎有辦法敷衍了事到認為他是人一樣的存在呢?

人是生物。
生物的存在奠基於肉體。

失去肉體,人就什麼都不是了。
即使活在別人的記憶中,或者是生前的思念經由上層意識迴盪而突現在別人腦海中,那也都只是像你的,別人的存在而已,喔,那並不是你。

就像今天如果複製了一個與你一模一樣的複製人,你也不會認為那是你對吧?何況記憶或「鬼魂」跟你還沒有一模一樣呢。

所以,沒有肉體,人就什麼都不是了。

即使如此,我們有時候還是會做出勇敢的、英雄一般的,超越自己生死的事,把自己的生命擺在第二順位,努力去創造些什麼,或者是留下些什麼。

當然這立論是不夠嚴謹,畢竟人都會死、遲早都要死,會選擇高尚的死法、自我實現的死法、沽名釣譽的死法、一腔熱血的死法,也是合情合理合於理性的事。

只是,為什麼人會在離死亡還很遠的時候,就選擇去接近他呢?


膽怯與衝突。

人活著就會遇到其他人,人跟人在一起總有摩擦或衝突。

我們說以和為貴,這是很好的,畢竟存在於世界上最基本的就是生命,保持和平你死的機率就會降低很多。但不論你如何努力保持和平而不去招惹人,也總是有與人感覺不對的時候、利益不同向的時候、如同天災一般他人惡意挑釁的時候,諸如此類種種時候,還一味保持和平,有時不只有損自己,甚至還會有損自己愛的人,這種時候,我們會說這個人是膽怯的。

膽怯有助於生存,所以有的人基本的處事方針就是膽怯,盡量減少事件發生、盡量不說話、盡量裝死,避開所有會危及生命的風險,以保障存在世上最基本的條件。

(筆者不好意思說那個人就是自己,但這不是重點。)

這是很好的,畢竟人生就像賭博一樣,只要不從台上退下,永遠有搏得大彩的機會。
只是,膽怯的人生,真的有可能獲得幸福嗎?


死後的存在。
我認為死後的存在是一片空無,所以我無比畏懼死亡。

因為我不信仰靈魂、不信仰天堂、不信仰地獄、不信仰輪迴,所以我把生命看的比什麼都還重。但是這樣的我,偶爾也會像賭桌上不斷龜縮等大牌,卻老是拿一手爛牌,賠小錢賠到破產的賭徒一樣感到鬱悶不已。梭哈的時候,只要慎重總有賺得千萬的機會,但人生豈能全部像賭博一樣,慎重就能贏大彩?

畢竟,在人生中你不知道自己拿的牌到底是鐵支還是烏龍。
即使知道自己的鐵支,由於賭桌上玩家千萬,你也不知道別人手上是不是有同花順。
所以你永遠也不敢出手了,賠盲注賠到哭了。

有時候也會想,是不是該出手賭把大的了呢?
在本金耗盡以前,在青春耗盡以前。

但如果這一把把生命賭掉了怎麼辦呢?


我需要一個信仰,需要一個信仰告訴我,什麼是比生命更上位的存在。
那絕對不是靈魂,一個不能與活生生的人溝通的存在並不是存在。
人活在世上,感興趣的是資訊、是與他人交流,礦物般的存在即使活上千萬年也不算是個人。

世上有這種信仰嗎?
我希望有,但目前我卻看不到。
我看不到,如果生命消失之後,還能有什麼留下來,而且能繼續「活」下去。

活下去,去影響別人,被別人影響,改變,朝著理想前進,朝著夢想前進。
我曾經一度迷戀於殭屍,或者廣義的說是妖怪,人化成的妖怪。
那是種能活上很久很久,死之後繼續活著的存在。

可惜那只是小說中的幻想罷了。
即使世界上真的無奇不有而有殭屍存在,那也不過是肉體空殼變化而成的另一個存在,不是自己。
即使那變化能延續自己的記憶與歷史,那也不過是機率為零或趨近於零的僥倖罷了。

信仰不能靠僥倖。
如果不是常常發生、大量發生的事,那就沒意義了。


所以,人死後,有辦法繼續去活著、去交流、去成就夢想嗎?

我不知道。

我很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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