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7日 星期六

日記系列2010/3/27:三色


2010/3/27

  其實這篇是3/14就想寫的日記,所以我除了那些關鍵字所能喚醒的記憶外,也已經想不起要寫的是什麼了。

  那時的我,尚未遭受到後來的異變,還沉醉在大量創作短篇小說的興奮中,不只創作小說,還樂滋滋的評論起自己的小說風格,現在回想起來,那時的快樂對比起後來的磨難,還真有點樂極生悲的滑稽感。

  所以本來還有點不想寫出這篇日記的,不過所謂的心變Log,就是紀錄這一個小小的心所有可笑的稚嫩的文字寫真,如果因為丟臉就抹殺掉,那我的一生又還剩下什麼呢?反正我這個人就是與帥氣無緣,所能做的,只有像個丑角般,以自己的笨拙引人發噱而已,所以,那就寫吧,再紀錄一個熱臉貼上髒地板的瞬間。



  故事如果要說到人懂,就得從起源說起。

  話說那天我自我感覺良好的逛著自己的新聞台,好吧,自以為是個酋長巡視著自己的新聞台時,逛過這五年的文章,我突然發現一件事,那就是我文章的點閱數減少了,在我的文章平均質量比以前高的太多的情況下(希望不是只有我自己這樣認為)這實在是件奇怪的事。我當然馬上想到許多理由,比如說無名、天空搶走很多用戶啦,以前作者比較少啦,最近更新比較快讀者懶的點太多篇拉……之類的,但我很清楚,這一切都只是藉口而已,問題從來就只會出在我自己身上,一定是我寫的東西出了什麼問題,所以願意看的人變少了。

  宣傳再好,文章不好,也是無濟於事。當然啦,也是有那種明明寫的超好、站台人氣超高、推薦數高到嚇人,集所有優點於一身,但文章點閱數就是超不過兩位數的作者,人與人之間比較總是不準,不過如果是跟自己比呢?

  肯定是出了什麼問題吧。

  仔細閱讀過去的文章後,我很快就找出了答案。那就是:我過去的風格比較吸引人,過去的我,寫的東西雖然既貧乏又缺乏結構,整體來說實在不如現在,但如果把其中的幾篇好文拿出來比較的話,很輕易的可以看出,過去的文章有種現在沒有的,耀眼與透明感。

  世界變的很多,但又沒什麼改變,改變最大的,終究還是我自己的心,跨過了這四五年,不只身體完全脫離了少年,變成肚圍越來越沉重的大叔,連那顆柔軟的心也一去不復返了。失去了最重要的純真心,就算有再好的文筆,也不可能再寫出那種孩子般耀眼的文章了。想當年,我是多麼愛著自己的文字,是自己多麼忠實的讀者,就算一篇文章讀上十遍也不會厭倦,而現在,我連讀第三遍都覺得可怕,只想趕快發送出去。

  這真的只是因為時間變少了,或者是人長大就失去耐性嗎?不,真正的原因,是文章已經不好看了吧。雖然說準大叔的風格也未必不好,但對鍾愛著少年少女的我來說,這文章,確實已經不好看了。

  我的耀眼時代,終究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這不是誰的錯,誰都沒有犯錯,就像每個人的身體都會長大然後變老變醜一樣,面對這個美善與醜惡相互渾沌的社會,心也無法不產生一種名為「成長」的化學變化。成長確實讓我們更好的適應了這個世界,但同時也剝奪了不少東西,有時候,我真想回到少年時代,但那是不可能的了,就算時光真能倒流,心也無法逆轉了。

  那顆真正相信世界是美好的的心,永遠都不可能回來了。

  我的第一個風格是透明感,而我已經失去她了。


  
  跳過受到大量ACG作品薰陶而萌發的黃昏/悠遠風格的隨時可能死掉的小幼苗不說,我現在的風格又是什麼呢?唉,那不過是種囉嗦的呢喃罷了。

  一開始只是想讓文字除了有視覺之美外,再多點音韻之美而已,所以就開始有了音韻的疊合回盪,起先還做的不錯(好吧,也許只有我自己這樣認為)但後來音韻之美竟然變成了冗字廢言,諷刺的是,我竟然還自我感覺良好,直到我一個說話很直的好友D妹一針見血的點破後,我才發現我的文章還真的到~處~都~是~贅~詞~

  好吧,這其中到底出了什麼差錯呢?雖然找出差錯也不能讓我不斷出錯的人生不再有差錯,不過我還是想花時間找出到底是哪裡出了錯。結果答案還是回到了自己的心來,不可否認的,過去的我內心是比較女性化些,被社會調教過後,是變的男人多了,這在提高適應力上也許是好事,不過卻也讓我的文字多了種男人特有的追求理性完美的囉唆。

  那是一種討人厭的囉唆,雖然不管是男人或女人的囉唆都很討人厭,不過兩者的方式卻完全不同,女人式的囉唆只是會把同一句話一說再說,男人式的囉唆卻是沒完沒了的補充細節,更明白的說,就是把你當成小小孩或是智能不足一樣,明明你聽兩句就懂了,他還是要再講另外八句,讓你覺得很火。

  被人當成笨蛋,很少有人不火。

  不過,其實囉嗦的男人立意並不是那麼壞,就像我的立意也沒那麼壞,我並不是把讀者當成笨蛋或小孩,而只是因為我太害怕我所寫的東西別人會看不懂,老是想多寫一點細節,結果太多無關緊要的細節,完全破壞了文字的均衡美感。

  在技術書刊上,儘可能多的細節是很好的,但是在文學作品上……噢!饒了讀者吧。

  閱讀是需要想像力的,而這正也是閱讀的樂趣所在,愚蠢如我,竟忘了這點。

  從今以後,讀者看不懂就看不懂罷!每個人的知識領域都是不同的,每個人的人生經歷也都是不同的,就算你能用盡可能多的描述去傳遞你想傳達的知識,你又怎能傳達別人沒經歷過的情感呢?

  夠了,有那些心領神會的讀者,已經足夠了。

  今後,我的人生要以回到少年時代為目標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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