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4
這是一個沒有解方的社會。一方面,我們艷羨多金的美好;另一方面,我們又對驚人的貧窮感到憐惜,追求財富是生活的主軸,卻又在對照溫飽不繼的人們時,對自己的貪婪感到絲絲的罪惡。
不知什麼時候開始,這個世界就變成只能向上追求巨額的財富或是向下沉淪成「無居無宿」的難民,大家生活得一樣好的美好世界,似乎已經一去不復返了。因此,台灣人那以追求財富為第一目的人生哲學,除了因為貪婪,也更是因為恐懼吧──既然中間已經不能待著了,那只好拼命往上爬,否則就要掉下去呢。這樣的恐懼。
而恐懼之外,更深沉的原因,恐怕是為了掩飾人生的了無意義吧。
有時我也為此感到恐慌。
如果我才二十幾歲,就會不時感到人生了無樂趣,什麼事都不想做連玩樂都懶,那到了四五十歲的時候,不就變成行屍走肉了嗎?為了不讓這種事成真,人生總是要找個目標的,而競爭性的玩樂已經厭倦了,那些空虛的成就已經無法再激起我的熱情,那也只好轉而追求實質的目標了。
但金錢終究不是人生的最後目的。
金錢只是種工具,正因為只是種工具,才不想浪費過多時間去換取他,看起來眼裡只有金錢,義無反顧的犧牲一切去賺他,其實是為了以後能省下更多的時間,不會浪費數十年的人生在賺錢上面,這種用心,懂得的人不知道能有多少?
赤裸裸的談論金錢實在顯得庸俗了,但我寧可要光明正大的庸俗,也不要虛偽的附庸風雅。附庸風雅的人活在別人的價值觀下,能誠實談論自己內心想法的人,才是正直的人。我對文學的愛好其實不下於金錢,這兩種愛好竟然能共存於我身上,這使我相信這兩者其實是不相衝突的,金錢是人生最重要的需求,而文學終究離不開人生,既然兩者都繞著人生打轉,那就平等的對待他們吧。
但是不要因為追求金錢,就覺得自己貧窮了。固然,這世界有很多東西我們買不起,但我們卻擁有很多錢買不到的東西,不是嗎?能品味人生的美好,才是人類最大的珍寶,世界上有的是無價又免費的美景,如翠樹,如嫩草,如鮮花,如夕陽,如白雪,如少女,如小河,如大海。今天我才去西子灣看了大海,寧靜的海上,海浪也千變萬化,正如同被風吹起翻飛的少女裙襬一樣,雖然繚亂,卻讓人感到一種愉悅的平靜。
萬事萬物,都能從其中感覺到美與樂趣,便是相當富裕的人生了。反之,縱然擁有萬貫家財,凡事卻都覺得索然無味的話,那也不過是個有很多鈔票的窮人罷了。
因為欣賞,才會想得到;如果得到後不懂欣賞,那就沒有意義了。
2011年2月5日 星期六
日記系列2011/2/4: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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